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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网络交易平台消保第一道篱笆

2021-03-17 14:49:37来源:城市金融报编辑:金子
 

  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1届“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办法》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

  除了上述《办法》的出台,市场监管总局还宣布,将在今年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清单,并加快推进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望压实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的主体责任,牢牢扎紧网络交易平台消保第一道篱笆。

  当前,网络交易平台作为交易服务提供者的第三方在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中日益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网络交易平台通过居间服务获取可观利润,就应当肩负起确保交易双方平等的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有之义。我国现有法律,例如《合同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亦确定了网络交易平台负有一定主体和居间责任的精神。

  然而,在实践中,网络交易平台既处理着巨量的交易请求,又面对着传统业态难以比拟的复杂交易局面,同时,还会遭遇到日新月异的新情况,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全知全能,担负起完全的审查责任,不够现实,也有失公允。但是,网络交易平台也不应以此为挡箭牌,消极担责,听任滥用行为发生。政府部门为网络交易平台打造责任清单,设立网络交易平台权责标准,要求其对表担责、善尽责任,既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平台发展而言也是系上了安全带,有助于规避发展中的风险。

  设立责任清单,相关部门要充分体现问题导向,回应消费者呼声,加大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和模糊地带的关注程度,优先解决一批人们反响较大的问题。网络交易平台,与人们日常生活贴得更紧密,强大的技术实力,很容易造成消费者在三方关系中处于弱势,若不加节制,网络交易平台更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作恶。设立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清单,就要凸显出对平台经济的约束力,实现科技可控、科技向善。要特别关注和预防网络交易平台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信息数据,或利用相关数据信息不当谋利的现象,通过责任清单的方式,实现科技可控、科技向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涉及面广,查处难度大,目下一些消费者权益受损难以得偿,这是一个客观因素。要避免滥用技术的“弗兰肯斯坦”出现,我们也要善用科技创新之力,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实时汇集全国网络交易监测信息,通过大数据等技术甄别异常交易,加强跨地域跨行业协同监管,通过科技手段治理技术“副作用”,责任清单才能长出牙齿,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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