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银保监会摸底社保“第六险”

2021-03-22 13:58:22来源:城市金融报编辑:金子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报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情况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试点服务情况进行书面调研。业内人士认为,要推进长护险试点的建设,还需解决标准化问题、培训和护理人员资质问题,并对“服务给付”这一给付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推广。

  所谓长护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通知》显示,此次报告的内容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长护险制度试点业务开展情况报告,以及填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仍在合同期内承保的长护险制度试点项目的相关业务数据统计情况。

  《通知》附件中参与长护险制度试点服务业务统计表显示,此次统计分类的经办服务模式包括三种:受托管理资金不到账,收取服务费,不承担赔付风险;受托管理资金到账,负责待遇给付,收取服务费,不承担赔付风险;政府长护资金计入公司保费收入,承担赔付风险。

  为何长护险近期备受各地“强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2.5亿,失能老人超4400万人,预计2030年失能老人将达到6800万人。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介绍称,目前长护险试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在各个试点地方不统一,且长护险试点项目与其失能等级的关联度也不够明确,其待遇给付和失能评估的关联度亦还不够规范,部分地区生活照料项目偏多,部分地区医疗护理项目偏多。

  关于长护险建设的下一步动作,孙洁建议推进长护险服务标准化,包括重度失能基本项目数目及标准全国统一,并根据各地方经营运行情况,推出相应补充服务项目的目录。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可在基本服务项目、服务目录的基础上,制定能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充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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